商标关系到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是企业品牌保护的开始。然而对于大部分企业公司来说,在商标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往往会产生相应的误区,旦涉及到,难免会引起纠纷,所以今天就分享了一些在商标使用过程要注意的误区方面的内容。
一、注册商标后任何产品都可以使用
注册商标并不是所有产品都可以使用,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并且商标具有独占和排他权,是有范围限制的,它只能在该商标核定的商品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商标权人如果超出范围随意使用商标,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说明下列情况需要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1、在不同类别额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
2、在同一类的其他产品上使用同一商标;
3、在同一类商品上使用几件商标。
二、改变文字或图形
商标注册成功后,一个字或者图形变化都是不可以的,如果想变化文字或者图形那必须要重新注册一个商标。
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有的企业或个人将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文字、图形或组合变化使用。或则改变商标的原型将其进行另外的组合及修改。这些处理方式都是在商标法禁止的范围内。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1、商标名称、图形或组合变化,需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2、商标注册信息变更(包括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需提出变更申请。
三、指定颜色的商标可随意改变颜色使用
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没有指定颜色即以黑白图案申请商标,在拿到商标证书以后可以随意更改颜色使用。如果指定了商标颜色,则今后在使用商标时不能随意改变商标颜色,否则需重新向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