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商标的类型
简单图形商标申请存在“授权难”问题
化解简单图形商标“授权难”的方法
然而对于简单图形商标而言情况又比较特殊,因为图形要素比较简单,存在在先引证商标的概率比较大,所以单独的一个简单图形很容易被驳回。这时候图形商标需要找一个“傍身”的“伙伴”来增强自身的显著性,通过加入其它要素增强与其他图形商标在整体上的区别度,从而达到核准注册的目的。所以简单图形与文字组合申请比单独申请简单图形商标,更容易获得授权。以下案例均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商标评审案件中作出的认定,图形商标因为加入了文字要素因而与在先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
评审案号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
商评字[2019]第0000324284号
注释
[1]参见周云川:《商标授权确权诉讼:规则与判例》,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290-291页。
[2]参见周云川:《商标授权确权诉讼:规则与判例》,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78-79页。
[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行终5487号行政判决书。
[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一中知行初字第2617号行政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