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于中国商标网发布了《关于依法驳回13件“丁真”商标的通告》、《关于依法驳回“丁真”等78件商标的通告》。其中,《关于依法驳回13件“丁真”商标的通告》称,“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我局近期对第51763155号等13件‘丁真’商标注册申请作出驳回决定。”
以上注意到,上述13件“丁真”商标申请人均为湖南省玛吉阿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均为长沙名冠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而《关于依法驳回“丁真”等78件商标的通告》表示,“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我局近期对第52279255号‘丁真’等78件商标注册申请作出驳回决定。”
上述78件被驳回的商标申请中,既有多件商标名为“丁真”,也有多件商标名与“丁真”相关,比如:“丁真的世界”“我爱丁真”“丁真真”“丁真笑”“丁真家私”“丁真的微笑”“丁真号”“丁真干巴”“遇见丁真”“扎西丁真”“丁真小哥”“甜野丁真”“机场丁真”等。
2020年11月,四川甘孜的藏族小伙儿丁真因一段旅游宣传片而走红网络,网友称他“以一种工业化时代少见的纯真与自然攫住了人们的心”。
丁真走红后,企业抢注“丁真”商标的问题也随之而来。
据《经济日报》2020年12月报道,从11月14日开始,国家商标局系统中先后出现了数十条“丁真”相关商标申请,有的来自企业,有的来自个人,涉及项目包括美容面膜、洗发液、化妆品等。目前,大多数申请还在等待受理中。
理论上讲,“丁真”并非专用词汇,允许用于商标注册。目前,我国已有多件“丁真”注册商标,分布于茶、调味品、腌制品、五金等类别。新申请的商标与已有商标如果属于不同类别,不构成近似、相同商标,可以注册。
但是,根据商标法,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审理指南中进一步指出,相关公众容易认为标有某商标的商品与该自然人存在许可等特定联系的,就可认定为侵犯了姓名权。因此,“丁真”作为在先的姓名权,由丁真本人享有,其他人不能随便抢注。
(原标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驳回涉“丁真”等91件商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