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让任总首次犯错
1月14日,华为创始人任正非的小儿女宣布进军娱乐圈,8天后第一只发布,效率真的很高!华为在1月25日申请了“姚安娜”“姚思为”相关商标,商标类别涉及14类、35类等多类别。
但是,华为还是晚了!「知产行业观察」查询发现,2019年便有“姚安娜”商标完成注册,商标类别为05类、25类、35类,申请主体均为个人。
此次华为在05类、25类、35类也均申请了“姚安娜”商标,会不会被商标局驳回?
目前已注册的“姚安娜”商标的申请时间远早于华为,我们在此并不好判断相应的申请主体是出于什么目的注册该商标。如果并未实际使用,即便此次华为在相应商标类别申请的“姚安娜”商标被驳回,未来也对相应商标申请无效宣告或撤三申请。
就在昨晚,任总还就华为申请“姚安娜”商标在华为内部心声社区向全员道歉,这是任总第一次公权私用,注册相关商标是为防止恶意抢注。
由此,我们可看出任总品性之高,对自己的要求之高。若不是安女心切,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在华为出现公权私用的情况。
但有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公众人物的姓名商标遭遇的恶意抢注,真的多如牛毛却又让人无可奈何,防不胜防。
抢注名人姓名商标的根源
对普通人而言,个人姓名遭遇商标抢注这事可能“触不可及”,很少发生。但各行各业的公众人物的姓名商标,却异常抢手。
娱乐明星首当其冲,资深大佬刘德华,草根逆袭代表王宝强,影视节目捧红的杨超越等等,都有类似遭遇。
杨超越刚走红,其《创造101》的系列节目还没结束时,便有4个“杨超越”商标出现,比腾讯行动早了近两个月。
提起“玉宝强”,你第一时间首先想到的是不是王宝强,但仔细看,并不是。“玉宝强”是自然人刘克申请的14类商标,后来演员王宝强提出无效宣告成功。但此后刘克继续在不同时间、多类别申请了“玉宝强”的商标,然也有收到异议通知书,但是最终的结果是注册成功。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也有此遭遇,此前有人在34类申请“莫言”商标被驳回。后陆续有100多个“莫言”抢注商标出现,均未注册成功。
最郁闷的可能是商业大佬潘石屹,2014年有名为“潘石屹寿财”的微博遭热议,该博主早在2003年便注册了“潘石屹”字样商标,用在第24类“丝绸布料,枕巾,鸭绒被,桌上杯垫(非纸制),寿衣”。潘石屹本人发微博表达了抗议。
此外,网红也是商标抢注的重灾区,多个平台的网红代表均有此遭遇,如B站的敬汉卿,游戏网红张大仙,以及此前『知产行业观察』分析过电商界网红薇娅的商标注册事件。带货一姐薇娅折戟“薇娅”商标,带出一个商标保护难题
可见,无论何种行业,只要是名人,其姓名均有被他人抢注的风险。究其根源,是因名人的知名度、公众影响力,让其姓名附随的经济价值随之攀升。抢注为商标后,能快速进行商业性使用,链接消费者,从而获取经济利益。
如果对他人抢注名人姓名作商标的行为不加阻止,必然导致名人为成名所付出的大量努力和宣传投入被他人无偿使用,他人将由此获得不当利益,同时,由于他人的抢注,名人则无法再以自已的姓名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商标,可能因此遭受较大经济损失。
良好商标生态需各界共同努力
从现实来看,任何人均可将姓名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申请,只要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就能通过初步审定并公告,若在3个月的初审公告期内无人提起异议,该商标就将核准注册。对于姓名权,名人只能通过自身来维护。
首先,及早对自己的姓名进行注册保护,才是保护姓名权不受侵犯最有效的方式。例如:知名主持人杨澜,在全部45个类别上注册了“杨澜”商标;著名羽毛球运动员林丹以自己的名义将“林丹”在多个类别上注册为商标。
然后,可以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对自身姓名进行商标公告监测,一旦监测到与姓名近似商标及早提起商标异议等程序。
此外,官方层面也在积极打击恶意注册申请、商标抢注等行为。此类行为也是商标局在“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只有齐力建设商标事业良好生态,我国知识产权的法治水平才会继续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治理体系才能发挥应有作用,为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出巨大贡献。
作者 趣事一摞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