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
商标局就做好2021年工作提出要求,将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规制“傍名牌”“蹭热点”等商标申请行为。同时,持续将商标改革引向深入,强化协同发展,建立商标快速驳回和绿色通道加快模式,做好新领域新业态的商标保护。
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问题由来已久,近年来更是愈演愈烈。刚刚过去的2020年,一波又一波的“搭便车”“傍名牌”的商标抢注新闻引起广泛关注: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傍名牌;突然爆红的少年丁真遭遇商标抢注者“哄抢”……这些商标跟风抢注现象,与商标的本来意义背道而驰。
在我国,商标注册一般以“在先申请”为原则,其中蕴藏着巨大的商业利益:2006年,有人花费千元注册了“莫言醉”白酒商标,2012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莫言醉”商标被知名白酒企业以1000万元收购。一旦商标被抢注,企业或个人想要再拿回来,不得不踏上漫长的诉讼之路。
这些年,商标抢注、转让动辄数十万元,乃至上亿元的新闻,让这种躺着挣钱的“生意”不断被神化,特别是随着直播、视频等新领域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一些“商标流氓”盯上了网红经济这块肥肉。一些公司便利用信息不对称下手抢注,令原使用者措手不及,对其姓名权、名誉权以及经济利益带来极大损害,扰乱商业秩序、破坏营商环境。
面对“商标流氓”的行为,也并非无计可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同时,已经注册的商标,如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还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去年,广州9家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因“非正常申请”注册商标“火神山”“钟南山”等而被立案调查。
商标代理专业圈子有个说法,“管你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在商标行业完全不够用”。虽然相关的法律已经有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但是面对抢时间差、打擦边球等抢注行为,还是要准确打击,特别是相关部门和机构加强协作,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建立起一套规则进行监控和识别,同时配合执法司法机关、联合权利人及商家进行打击,积极引导商家进行在先销售证明或者商标构成通用名称等证据材料取证,同时通过正向引导、技术赋能,提供商标保护等知识产权服务,让“商标流氓”没有生存的空间。
作者 | 方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