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春天,美国数以百万计的电视观众,看到了这样一段广告:一个篮球飞快地滚向球场一端,等候在那里的一位英俊小伙轻松地用穿着彩色运动鞋的脚将球勾入掌中,开始带球移动,与此同时,传来发动机引擎的刺耳噪音,引擎的咆哮声越来越响,小伙子随之一飞冲天。广告的最后10秒是乔丹的“云中漫步”,即使从未看过篮球比赛的观众,也会感叹于他精湛的技巧。这段广告不仅是证明乔丹拥有特殊的飞行能力,也暗示他脚下那双鞋与此也有必然的联系。而在这个广告中,那个神奇的小伙子就是著名的NBA运动球星迈克尔·乔丹,他脚下的那双运动鞋就是著名的品牌“耐克”。退役前,乔丹由衷地感叹:“菲尔·耐特和耐克把我变成了一个梦幻人物。”这里面的耐特就是“耐克”的创始人,是他,把一个小公司变成了大集团,把曾经默默无闻的乔丹推到了巨星的位置。
1938年,一个普通的男孩子出生在美国,和当时大多数的同龄人一样,他喜欢运动,打篮球、棒球、跑步,他的名字叫菲尔·耐特,作为一个普通平常的年轻人,他对阿迪达斯、彪马这类运动品牌十分熟悉,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就是这个平凡的小伙子,以后开创出一个新的品牌--耐克,甚至超过了阿迪达斯在运动领域的支配地位。耐特一直很喜欢运动,他高中的论文几乎全都是跟运动有关的,就连大学也选择的是美国田径运动的大本营--俄勒冈大学。虽然耐特喜欢运动,但只是一位成绩平庸的1英里跑运动员,他的最差成绩是4分13秒,差一点没有进入世界级运动员(成绩为4分)的行列,像他这样差一点的人实在太多了!但幸亏如此,否则今天的我们就见不到一个伟大的企业家。在俄勒冈,耐特遇到了自己一生的良师益友,就是自己的教练比尔·鲍尔曼。鲍尔曼50年代曾连续打破世界长跑纪录,俄勒冈州尤金市也因此而扬名。他是个事业心极强的人,一心要使自己的运动队超过其他队。训练比赛中,运动员的脚病是最常犯的,鲍尔曼便想设计出一种鞋,底轻而支撑又好,摩擦力小且稳定性强,这样可以减少运动员脚部的伤痛,跑出好成绩。
于是,鲍尔曼精心设计了几幅运动鞋的图样。他找了好几家制鞋公司,但却没有人理会他,倔强的鲍尔曼干脆自己请教补鞋匠,学会了做鞋,在一次运动会上,他的运动员穿上了由他亲手制作的、外表难看但轻巧舒适的鞋,结果跑出了比以往任何一次比赛都好的名次。毕业后,耐特继续到斯坦福大学攻读MBA学位,而鲍尔曼则继续在大学里做田径教练和设计运动鞋。1960年,耐特毕业了。期间他在一个调查报告中提到,很多体育名将和普通运动员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打败阿迪达斯,让越来越多的运动员穿上日本生产的高质量低价格的跑鞋--Tigers(虎牌 。毕业后的耐特决定到日本去寻找一个机会。在日本的展览会上,耐特碰到了日本的虎牌运动鞋厂家,他自称是来自美国的“蓝丝带运动公司”,刚好虎牌需要一个代理商来打入美国市场,于是就把代理权给了这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拿到代理权的耐特立即找到了鲍尔曼,他们两个人出资500美元,组成真正的蓝丝带运动公司,成为虎牌运动鞋在美国的独家经销商,开始了最初的创业。这个“蓝丝带”就是“耐克”的前身。
刚起步时候,没有仓房,耐特把存货放在耐特岳父家的地下室里,他和鲍尔曼两个人一个管财务,一个管设计,配合得十分默契。事实证明,他对市场的预测是正确的,这种低价运动鞋销量很好,第一年便销售了价值8000美元的货品。1968年,经鲍尔曼改制过的Cortez鞋成为虎牌运动鞋的最畅销产品,而耐特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财务基础。公司的生意开始逐渐好转起来。不久,日本总公司察觉产品销路不错,便要求他们先汇款后发货。这样一来,鲍尔曼他们的成本就大大地提高了,只好加倍努力推销。但日本方面还常常不按期交货,甚至把一等品偷偷地留在日本销售,把次品送往美国。一次,鲍尔曼他们收到一批鞋,顾客穿了两个星期,鞋底鞋帮就分家了。他们只好忍气吞声,为了维护信誉,及时给顾客退换了。更可气的是,虎牌又派代表来到尤金市,提出购买鲍尔曼公司51%的股份,并在5个董事中占两席,如果拒绝这个要求,立即停止供货。受尽日商刁难的鲍尔曼和耐特忍无可忍,断然拒绝这一非份的要求。
耐特和鲍尔曼决定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他起名为耐克,这是根据希腊胜利之神的名字而取的。而NIKE这个名字,在西方人的眼光里是很吉利,易读易记,很能叫得响。他们很快推出了以“耐克”命名的运动鞋,并目设计了精美的商标。耐克那个著名的“一勾”商标十分醒目,具有视觉上的吸引力,以及运动鞋和其他体育用品应具有的那种动感,象征力量和速度
关键词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