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长王填提交关于《电子商务法草案》修改的议案。
王填认为,在制定《电子商务法(草案)》时,应当充分考虑电子商务目前在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的立法,具体建议如下:
1、建议修改《电子商务法(草案)》第十五条。建议将该条修改为“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接受税务主管”。2、建议修改《电子商务法(草案)》第十六条。建议修改为“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为消费者开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3、修改《电子商务法(草案)》第十二条,加强对个人网店的管理。4、修改《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二十条,加强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协助执法的义务。5、将《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五十三条中的“明知”修改为“知道或应当知道,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6、进一步修改完善《电子商务法(草案)》第四十四条,完善电子商务的交付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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