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政府现阶段鼓励产品的跨国流通,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承认平行进口的合法性,这无疑会对其传统市场构成侵蚀,笔者总结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商标权人在应对平行进口产品侵蚀国内市场时予以参考。
1.商标权人可以考虑在全球统一规划时,针对不同国家的特点提供具有差异性的产品与服务。例如在中国市场上生产、销售产品的成分、形状、外包装等方面区别于其他国家所销售的同类产品,若其它进口商将其它国家的产品进口到中国导致消费者发生混淆,商标权人便可以商标侵权为由打击平行进口商的混淆行为。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仅在境外销售的产品上标注“此产品仅在某某国家销售”等字样,不能说明产品存在实质性差异,仅仅是证明差异的证据之一。
2.在中国注册并使用中文商标,例如韩国非常火的JAYJUNCOSMETIC水光三部曲面膜就通过在国内注册“杰俊”商标进行产品布局销售,不仅容易使消费者记住其产品而且也可以防范平行进口带来的问题。
3.在商标权人与各国经销商签署的合作协议中,可明确约定经销商关于销售产品的区域以及违反该约定的违约责任。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一旦商标权人查证国内平行进口商的产品来源后,可以境外的经销商违反约定,要求境外经销商承担违约责任。